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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电项目采购,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作为资格条件吗?

政府采购信息网 甘宁 2024-12-06 18:48:19

关键词

案例回放

某棚户区改造配电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,磋商文件资格条件规定,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含)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(含)以上资质;具有承装、承修、承试四级(含)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;提供所投高压/低压预装式变电站(800kVA以内)试验报告;提供所投低压配电箱产品3C强制认证证书。经评审,与S供应商成交。W供应商提出质疑称,虽然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中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,但承担本项目的电力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。S供应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成交结果应当无效。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认为,磋商文件没有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条件,供应商可以不提供,S供应商成交结果有效。不满采购代理机构答复,W供应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。

问题引出

配电项目采购,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作为资格条件吗?

专家点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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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必备条件和强制要求。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,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,才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,承接相应项目。根据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,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,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,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。另外,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也规定,国家对矿山企业、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,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不得从事生产活动。本案例中,棚户区改造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承接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,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设置为资格条件。无论磋商文件是否作出规定,供应商或者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强制性要求。因此,本案例中,如果S供应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就不是合格的成交供应商,成交结果无效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,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

法规链接

1.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、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(以下统称企业)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。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,不得从事生产活动。2.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)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,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,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,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。(作者:甘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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